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
2016-01-05 14:41
附件2
廉政风险防控职权目录
单位(盖章):经营性资产管理办公室
单位(部门)负责人签字: 分管校领导签字:
序号 |
权力名称 |
具体内容 |
办理主体 |
制度依据 |
1
|
经营性房屋租赁及管理权 |
1、按规定程序进行房屋招租,发布招租公告。 |
经营性资产管理科 |
1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经营性房屋租赁管理办法(暂行)
2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园内经营服务管理制度
|
2、按“标准合同模板”同招租中标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。 |
3、负责向承租者收缴房屋租金并上交学校财务。 |
4、负责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日常小型维修。 |
2 |
场馆场地经营权 |
1、课余时间体育馆的经营权。 |
场馆管理
中心
力康公司 |
1、体育场馆使用管理办法
2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园内经营服务管理制度
|
2、课余时间运动场地的经营权。 |
3、游泳馆的管理及经营权。 |
3 |
对学校其它部门管理的经营性项目的监督和稽查权 |
1、对后勤集团开办的经营项目有监督和稽查权。 |
经营性资产管理科 |
1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后勤服务集团经营性房屋租赁管理办法(暂行)
2、辽宁石油化工大学校园内经营服务管理制度 |
|
|
上一条:体育场馆零星费用收取流程
下一条:经营性资产(房屋)租金收取流程
【关闭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