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保障广大百姓游泳卫生安全,预防传染病传播,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在2017年6月至8月期间,对全省318家游泳场所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,并在相关技术服务机构的配合下,对正常营业的306家水质进行了抽检,检测结果显示:247家水质各项指标均符合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的要求,合格率为80.7%,59家水质的个别指标未达到国家卫生标准要求。

8月1日省卫生监督局对我校游泳馆水质进行了取样检测,经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我校游泳馆水质在细菌总数、大肠菌群、尿素含量、浑浊度、游离性余氯、PH值、浸脚池余氯等各项技术指标均符合国家关于《游泳场所卫生标准》的要求,一次性通过专项检测。(校游泳馆)